凱發k8國際娛樂官網入口凱發手機app,凱發!殯葬文化,為了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保護土地資源和環境,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殯葬管理的方針是: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殯葬工作的領導,建立殯葬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凱發K8旗艦廳,加大殯葬執法力度,大力推行殯葬改革。
各市、縣應當制定實行火葬的具體規劃,把興建改造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列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
各級公安、市場監督管理、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林業、交通運輸、價格主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民政部門做好殯葬管理工作。
第六條對積極推行殯葬改革凱發K8旗艦廳,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建設公墓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設區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凱發K8旗艦廳,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興建殯葬設施應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並按基本建設程序辦理有關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興建殯葬設施。
第九條公墓以市、縣為單位建立,並嚴格控制規模。全省公墓建設規劃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制定,經省人民政府審批,報民政部備案。
前款區域內現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予以保留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一)公墓銘牌應載明公墓(墓地)名稱、佔地面積、建設時間、審批文號,地界應明確,並埋設界樁;
(二)安葬骨灰的單人墓或者雙人合葬墓佔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安葬遺體的單人墓佔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不得超過6平方米;
(四)公墓、公益性墓地應當整潔肅穆、綠化美化,實現公墓園林化,推行墓碑小型多樣,增加文化藝術內涵;
第十四條城鎮居民的骨灰或遺體應當安葬在本區域的公墓內。農村村民的骨灰或遺體應當安葬在本村的公益性墓地內。農村公益性墓地不得接受村民以外的遺體和骨灰安葬凱發K8旗艦廳。
在公墓內安葬遺體或骨灰,應當交納墓穴安裝管理費。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以20年為一個週期。期滿需保留的,必須按規定辦理延期手續,逾期6個月不辦理的,按無主墓處理。
第十六條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的劃定,由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提出,經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七條火葬區內的人員死亡後應當全部實行火葬。土葬改革區的人員死亡後允許土葬,生前遺囑火化或者喪主要求火化的,應當予以支持,他人不得幹涉。
第二十條死亡人員的遺體需要在殯儀館保存的,保存期一般不超過7日;遺體需要延期保存的,應在保存之日起7日內辦理延期手續天空寶典,保存期不得超過30日;因特殊情況保存期需超過30日的,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凡不按前款規定辦理批準手續而超期保存的,殯儀館可以將遺體火化。保存費由申請人或死者單位交納。對因烈性傳染病死亡或腐爛的死者遺體,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處理後,立即火化。
第二十一條骨灰可以寄存在骨灰堂等存放設施內天空寶典,或葬于公墓、公益性墓地。禁止將骨灰裝棺土葬;禁止在公墓、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建造墳墓。積極倡導和推行以樹代墓、深埋不留墳頭和撒散等不佔或少佔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
第二十二條享受喪葬費待遇天空寶典、應當實行火化的死亡人員,有關單位必須憑火化證明,按本省有關規定向其親屬發放喪葬費。
第二十三條城鎮喪事活動,應在殯儀館或指定地點進行,並遵守市容天空寶典、噪聲、環境衛生和交通管理規定,不得佔用城鎮街道和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設靈棚凱發K8旗艦廳,不得沿途燃放鞭砲、拋灑紙花、紙錢,不得妨礙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禁止遊喪及從事封建迷信活動。
第二十五條經公安部門確定為無名、無主遺體的接運凱發K8旗艦廳、火化,由殯儀館負責,其費用由當地民政部門從社會救濟費中列支。
第二十六條未經批準,擅自興建殯葬設施的,由民政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者將骨灰裝棺土葬的,或者在公墓、公益性墓地以外建墳墓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八條火化區內醫院不及時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或殯儀館接到通知後12小時內不接運遺體,造成棺殮土葬的,由衛生健康、民政部門分別對責任人給予處分。
(一)制造、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殯葬設備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制造天空寶典、銷售,可以並處制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二)制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凱發K8旗艦廳,由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可以並處制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公墓墓穴佔地面積超過標準的凱發K8旗艦廳,由民政部門責令公墓服務單位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年檢不合格的公墓、公益性墓地,由民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追究殯葬管理處(所)或村委會領導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將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進行倒賣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制止,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天空寶典。
第三十二條辦理喪事活動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民政部門予以制止;構成違反市容環境衛生和交通管理行為的天空寶典,由城市管理、公安部門依法處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第三十三條阻礙殯葬管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聚眾鬧事,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殯葬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玩忽職守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殯葬服務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不良影響的,由民政部門追究殯葬管理處(所)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在此以前頒發的《江西省殯葬管理實施辦法》和《江西省公墓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